大批公眾去年12月涌到烏節路的Foot Locker鞋店為搶購限量版球鞋。(檔案照)
為限量版球鞋,男子不惜花7000餘新元(約2萬2000令吉)賄賂兩名球鞋店員工,3人今早被控。
《新明日報》報道,貪污調查局昨天(10月20日)傍晚發布文告,3名年齡介於27至30歲的男子因涉及貪污的罪行,今天被控上法庭。
其中一人吳易鉉(30歲)涉案時為鞋店「Foot Locker」的助理店長,文告指他曾於去年8月間至今年1月間,涉嫌向3人收取了總金額達1萬2189元的賄款,作為提供有關限量球鞋推出及折扣球鞋補貨之內幕消息的酬勞。他接收賄賂的次數多達36次。
吳易鉉面對三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
另一名嫌犯莫哈末費茲(28歲)涉案時則是運動裝零售品牌「AW LAB」的銷售助理。文告指他於去年9月間至10月間,涉嫌向兩人收取總金額達5295新元的賄款,以協助預訂限量球鞋。他受賄次數共9次。
費茲因此面對兩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
根據文告,孟繁萱(27歲,原籍中國)於去年9月至今年1月間,涉嫌22次向吳易鉉進行賄賂,以獲取折扣球鞋補貨和限量版球鞋推出的內幕消息。賄款總額達5681新元。另外,孟繁萱也涉嫌於去年9月至10月間,為預訂限量球鞋而五度賄賂費茲,賄款總額達1500新元。
孟繁萱將面對兩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
新加坡對貪污的罪行採取零容忍的態度。涉嫌貪污者一旦罪成,將面臨罰款高達10萬新元,或監禁長達5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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