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婦女帶著女兒上補習班,所住公寓剛好正在施工,結果有兩個鋁管從高處落在婦女面前。婦女雖沒有受傷,但稱承受精神創傷,起訴建築承包商和分包商索賠,被判勝訴。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5年6月24日下午4時半,地點在[email protected] Park公寓。
判詞顯示,起訴人林愛美(譯音)案發時是公寓住戶,當時剛好帶女兒上補習班,結果走到公寓大堂時,有兩個鋁管從約14樓高處掉落在起訴人面前,其中一隻鋁管與她僅有半米的距離。
起訴人說,她因驚嚇過度直接回家,事後更蒙受精神創傷,患上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Post 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以及抑鬱症等病狀,目前仍需接受治療。
起訴人透露,她不時會做惡夢,晚上失眠,覺得不安與煩躁,不敢走入公寓大堂。她甚至有一段時間停止工作,案發約一年後,與家人搬離事發公寓。
起訴人蒙受精神創傷,入稟法庭起訴案發時在公寓承包商Da-Cin Construction(新加坡分行)(簡稱DCC),以及案發時在施工的分包商3S Façade(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簡稱3SF)。
訴方指辯方沒有張貼通知,提醒居民公寓正在施工,施工地點也沒有設置保護圍欄。
法官在審訊後,認為辯方沒有監督施工過程,違反義務,判兩名答辯人需各負50%責任,賠償數額日後再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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