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家環境局指出,若外籍人士因感染冠病而在新加坡病逝,死者家屬可向該國申請將遺體運回各自國家。
運回骨灰無需准證
新加坡國家環境局以電郵回復馬新社時指出,該局鼓勵死者家屬或直系親屬將遺體火化,並將骨灰運回各自國家。若要運回骨灰,無需向新加坡當局申請任何特別的准證。
至於要運送遺體離開新加坡,則須向港口衛生處(Port Health Office)申請棺材出口許可證,同時也須獲得遺體入境國的批准。
「由於不允許對感染冠病的遺體進行防腐處理,直系親屬須使用接收國及航空公司或承運公司所批准的其他保存遺體方式。」
周四,新加坡有16人死於冠病併發症,包括一名大馬籍男子。
新加坡國家環境局是隸屬新加坡永續發展與環境部的法定機構,所提供的服務包括火化、土葬、骨灰安置及撒骨灰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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