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歲少女上學遭「怪叔叔」搭訕跟蹤索要電話,母親暴怒公開照片報警!

2025-04-10

一名14歲少女向母親哭訴,兩個月來上學途中遭「新加坡怪叔叔」搭訕,開口贊她漂亮還跟她索電話號碼,母怒報警。男子則反指覺得與少女投緣才多聊幾句,強調自己沒跟蹤對方。

少女與家長的角度

  1. 持續的搭訕與尾隨行為

  • 少女稱男子每天早上「緊跟其後」,並反覆提出索要電話號碼,即便沒有肢體接觸,這種行為已經讓她感到不安、恐懼。

  • 未成年人的心理承受能力較弱,長期被陌生人騷擾會對其心理造成影響。

遲遲未說出口的恐懼

  • 女孩直到兩個月後才鼓起勇氣告訴母親,說明她之前承受了不少壓力。

  • 這也提醒家長需要多關注孩子的情緒變化,建立更開放的溝通環境。

家長的應對方式合理

  • 立即陪伴上學、改變路線、報警、提高警覺,這些都是保護孩子的實際行動。

  • 雖然母親將男子照片公開可能會引發爭議,但她的出發點是出於保護女兒安全。

「怪叔叔」男子的角度

  1. 強調「沒有惡意」

  • 男子堅稱「只是聊天」「沒有跟蹤」,但他忽視了對方是未成年人,而且反覆出現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搭話,對方明確表示拒絕後仍繼續行為,顯然已逾越了邊界。

「投緣」說辭不恰當

  • 一個62歲的成年男子與14歲的少女「投緣」,在常理和社會常識上都難以令人接受。

  • 他自稱不了解這樣的行為不妥,但社會有基本的行為規範,尤其涉及未成年人。

反過來報警維護名譽

  • 被公開照片確實可能涉及隱私或名譽權問題,但在事件未釐清前,他的「受害者」角色也較難讓公眾同情。

法律與社會角度

  • 法律責任

    • 雖然目前沒有實質違法行為(如非禮或暴力),但「疑似騷擾」「跟蹤」「未成年人不適感」已可能構成「騷擾」甚至觸及新加坡的《防止騷擾法》相關條款。

  • 公眾輿論的界限

    • 網民在不了解全部情況前,隨意轉發未經證實的內容,容易對當事人造成二次傷害。即使有保護意圖,公開照片可能構成誹謗或隱私侵犯。

  • 教育意義

    • 提醒成年人,尤其是男性,對待未成年人需格外小心,避免任何可能引發誤解的言行。

    • 同時,也呼籲家長平時應加強孩子的自我保護教育,包括識別異常行為、及時求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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