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加坡食品局今天(14日)發布的文告,被罰的是開勝貿易魚場私人有限公司(Khaiseng Trading & Fish Farm Pte Ltd)及公司董事張開勝(Teo Khai Seng)。
食品局人員是在2023年6月21日到2024年3月25日之間,到該公司進行檢查,結果發現公司無證加工田雞和魚,還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在無證冷庫儲藏海鮮和肉類產品。
儘管當局一再警告並加強執法檢查,公司仍繼續從事這些非法活動。
當局在幾次的檢查中,共查獲超過660公斤的肉類和海鮮產品,包括鲶魚、田雞和鱷魚肉。
食品局指出,在無證設施中非法儲存和處理肉類和海鮮構成食品安全風險。 根據《衛生肉類和魚類法令》(Wholesome Meat and Fish Act),肉類和海鮮產品的加工場所和冷庫只能在持有效許可證的情況下經營。
當局會定期檢查這些持證場所,確保業者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違法者若被發現在沒有有效許可證的情況下,將設施用作加工場所或冷庫,將可被定罪,一旦罪成將被罰款最高1萬元,或監禁不超過12個月,或兩者兼施。
持有被儲存在無證冷庫的肉類,並將食材用作銷售用途的違例者一旦被定罪,則可被罰款最高5萬元,或監禁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則可被罰款最高10萬元或監禁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