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32 歲的越南籍男子陳春孟因一系列違法行為,在法庭上受到了嚴厲制裁。4 月 11 日,陳春孟面對蓄意傷人、牴觸移民法令和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等四項控狀,最終承認其中三項,被判處入獄四個月又四周,同時處以鞭打三下和罰款 8000 元的處罰,另一項控狀由法官在量刑時綜合考量。此外,他還需向受害人支付 550 元賠償。
案件的導火索是一段失敗的感情。陳春孟的前女友(31 歲)與他在 2024 年 11 月左右分手。此前交往期間,兩人一同在大巴窯 4 巷的組屋租房居住,陳春孟於當年 12 月 7 日搬離,而前女友繼續留在該單位。12 月 8 日凌晨,陳春孟與友人在勞明達的咖啡店喝酒,發現手機充電器遺留在前女友住處。他嘗試通過電話和簡訊聯繫前女友,卻未得到回應。惱怒之下,陳春孟乘坐計程車前往前女友租屋處。因對方未接電話,他直接上門。約凌晨 2 時 45 分,前女友聽到敲門聲後開門讓他進屋。
陳春孟進屋後直奔前女友房間,質問對方為何不理會自己,隨後情緒失控動手打人。他對著前女友的肩膀和背部揮拳,還扭傷了她的手腕。一名 56 歲男子聽到前女友哭泣聲,進入房間將兩人拉開。陳春孟轉而跑到廚房拿起剪刀,瘋狂插向前女友的平板電腦,並將其扔在地上,接著又拿物品砸前女友,其中一件物品擊中其後腦勺。法庭文件未提及該 56 歲男子身份。為躲避陳春孟,前女友在凌晨 3 時 55 分離開單位前往醫院就醫。經檢查,她左肩出現約 10 公分的瘀斑,右手腕扭傷,事後請了一天病假,價值約 910 元的平板電腦也損壞。陳春孟僅賠償了 300 元。前女友離開後,陳春孟將房內枕頭和被子扔到一樓,隨後回屋睡覺。當天早上,前女友報警,再次回到單位時,陳春孟已離開。
除了傷人事件,陳春孟還長期違反移民法規。自 2022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被捕當天,他為在本地工作賺錢,非法逾期逗留長達四年三個月又 10 天。其工作準證早在 2020 年 8 月 10 日被取消,社交簽證也於 2020 年 10 月 12 日到期。調查顯示,在此期間,陳春孟在一家公司擔任洗車服務員,每月薪資 1900 元。這起案件警示所有在境外工作生活的人員,務必遵守當地法律法規,任何違法行徑都將付出沉重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