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4 日,新加坡国家法院对一起仓库盗窃案作出判决,两名马来西亚籍仓库助理加詹德兰(39 岁)和潘尼塞尔瓦姆(32 岁),因串谋盗窃 13 台苹果手机并运往马来西亚转卖,各被判处 8 个月监禁。两人当庭承认一项盗窃罪,法官在量刑时将加詹德兰的另一项盗窃指控纳入考量。
案发时,加詹德兰和潘尼塞尔瓦姆受雇于 Geodis 货运代理与合同物流公司,在仓库担任助理,日常工作包括接收、整理苹果、三星及 OPPO 等品牌的新款手机,并将其存入仓库,等待按指示配送。被盗的手机属于电信业者第一通(M1)公司,他们需依据 M1 公司的发货指令,从仓库取出手机交给送货员配送。
今年 2 月 17 日上午,M1 公司员工告知仓库高级执行员,送往武吉士门店的一批货物中少了一台苹果手机,且这台手机早在 2 月 13 日就已被激活使用。警方调查发现,大约从 2024 年 10 月起,加詹德兰萌生偷手机的想法,并拉拢同事潘尼塞尔瓦姆共同作案。两人事先商定,将偷来的手机运往马来西亚转卖,平分赃款。
在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两人作案 10 次,共偷走 13 台新款苹果手机,总价值达 2 万 1326 元。作案时,加詹德兰趁上班割开包装盒底部取出手机,再重新封好盒子,潘尼塞尔瓦姆则负责望风。得手后,他们把手机装入垃圾袋,避开保安检查,放置在仓库外的休息区。潘尼塞尔瓦姆下班后骑机车将手机运往新山,加詹德兰再以每台 3200 令吉至 3800 令吉(约合 953 至 1133 新元)的价格出售。
今年 3 月 5 日,两人最终落网,但仅追回一台被盗手机。这起案件给企业敲响了警钟,加强内部监管、完善安保措施刻不容缓,同时也警示从业者,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