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性侵女童三年,母親竟施壓銷案

5天前

4 月 14 日,一起令人髮指的性侵案件在高庭有了新進展,33 歲的繼父當庭認罪,案件將擇日宣判。出於對受害女童的保護,法官明令禁止媒體報道受害人和被告的姓名。

這起案件發生在 2017 年 12 月至 2021 年 7 月期間,彼時女童年僅 9 歲至 12 歲,身心遭受了長達三年的折磨。被告共面臨九項指控,其中七項與非禮和強姦相關。

案件回溯到 2015 年,被告與女童的母親相識,兩年後步入婚姻殿堂。起初,女童視被告如親生父親,關係親近。然而,2017 年 12 月至次年 4 月間的一個夜晚,一切美好化為泡影。

當晚,女童母親外出工作,被告趁女童熟睡,躺在她身邊,對其私處進行非禮。得逞後,被告威脅女童不許告訴母親。此後,這種罪惡行徑平均每月發生一到兩次。

無助的女童只能將被性侵的痛苦心情用文字記錄在手機里,筆記中寫道:「如果我把事情說出去,你早就坐牢了」。

但不幸的是,被告無意間發現了這些記錄,隨即變本加厲地恐嚇女童,聲稱若她說出實情,就殺掉她和母親。此後,被告更加肆無忌憚,從 2021 年起開始對女童實施強姦。

長期的折磨讓女童不堪重負,終於在一次與朋友的傾訴後,兩人決定以參加生日聚會為由報警。2021 年 7 月 17 日,女童前往朋友家慶祝生日,向朋友母親道出實情,朋友母親立刻報警。

警方當天迅速逮捕被告,次日上門搜證,化驗結果顯示女童的被單上留有被告精液。在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的安排下,女童搬離住家,暫住在收留所。

然而,事情並未就此結束。在當局調查期間,女童母親聯繫女童要求見面。女童赴約後,竟發現被告也在場。

母親和被告一同指示女童向警方謊稱報案是因不滿被告而報假案。倍感壓迫的女童只能以 「好的、好的」 敷衍。巨大的壓力讓女童從收留所逃走,回到家人住處留宿一夜後離開。

隨後,母親再次聯繫女童見面,並將她帶上有被告和其他親戚的貨車,在車上繼續遊說女童銷案,被告甚至掏出 80 元給女童,還送上一杯泡泡茶。女童對母親的行為大失所望,沒想到母親不僅不維護自己,反而責怪她報案。

目前,庭上尚未披露警方與總檢察署是否會對女童母親採取進一步行動,公眾期待法律能給受害女童一個公正的交代,嚴懲罪犯,也期待社會能給予這類受害者更多保護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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