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發表文告說,有意舉行群眾大會的候選人必須向警方申請准證。出於安全及保安考慮,候選人只能在指定地點舉行群眾大會。如果在同個地點的特地時段收到多份申請,警方將會以抽籤方式來分配准證。可舉行群眾大會的地點,將在提名日的提名流程結束後公布。
警方不會徵收申請准證的費用,但場地擁有者會徵收場地使用費。體育理事會和教育部屬下體育場,上午和晚上的使用費分別為大約1647元和大約2219元。教育部空地的使用費為763元;國家公園局、土地管理局、裕廊集團和市區重建局空地的使用費為109元。
有意在提名日隔天,也就是下星期四(24日)舉辦群眾大會的候選人,必須最遲在提名日當天下午4點之前向警方提交准證申請。其餘的申請必須最遲在群眾大會舉行的前一天下午兩點半提交。
另外,候選人可以從提名日到冷靜日當天下午兩點半之前,向警方申請開票夜的集合中心,讓支持者在場等候大選消息。
文告也說,候選人必須向警方申請准證,才能在競選期間使用競選廣播車。
另外,從提名日開始,直到大選結束,如果沒有獲得警方發放的許可證,公眾不得在芳林公園舉行集會和遊行。
民航局也會在舉行戶外競選集會的地點上空設立臨時禁飛區,時間為競選集會舉行前一個小時,到活動結束後一個小時。公眾在這段期間將不能在這個區域放風箏或操作無人機,否則將面對罰款、監禁,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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