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都是外國人來新加坡洗錢,然而新加坡人去國外洗錢的就比較少見了。
近日,新加坡一姑娘涉嫌在中國台灣詐騙+洗錢被捕,她在一提款機處,提了746萬台幣的「黑錢」,結果被警方發現了......
新加坡女子涉嫌在中國台灣詐騙+洗錢
在提款機提取大量現金引起懷疑
新加坡一女子竟然跑到中國台灣詐騙、洗錢去了!
早前,一名27歲的新加坡女子小陳(化名)在中國台灣雲林縣因涉嫌與他人勾結進行詐騙及洗錢,被當地檢察署拘留調查。
據媒體報道,小陳於2月21日入境中國台灣,並在3月9日被關押在西部的雲林縣看守所。
雲林斗南警分局副偵查隊長透露,警方在3月7日發現小陳在當地的一台提款機處提領大量現金,她當時戴著帽子和口罩,到處東張西望,一邊提錢還一邊看手機引起懷疑。
隨後,檢方與移民署緊急聯手,於3月8日成功阻止她離境。
來源:台媒
小陳抵台後由當地男子接送
一共提取746萬台幣
初步調查顯示,小陳抵台後由一名54歲的當地男子接送,並協助提領巨額現金。據悉,小陳一共提取了746萬台幣(約30.2萬新元、168萬人民幣)。
後來當地警方又逮捕了3名中國台灣人(兩男一女),警方同時查獲現金與手機。他們與小陳一樣,涉嫌參與詐騙、洗錢及組織犯罪。
根據當地法律,若詐騙金額超過台幣500萬元,嫌犯可能面臨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可處最高台幣3000萬元的罰款。
當局特別提醒,若外國遊客來台期間受人指使提領「黑錢」,即使只是「幫忙提款」,也可能觸犯法律,成為共犯,一樣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來源:台媒
11人租洋房、公寓當私人俱樂部
涉詐騙洗錢被新加坡警方逮捕
新加坡人在國外洗錢的很少見,但外國人來新加坡洗錢的事情真的時常發生!
新加坡刑事偵查局、警方情報局和特別行動指揮處在去年的5月18日於花拉路的維多利亞園路和巴西立林的住宅展開突擊行動,逮捕了8名男子和3名女子。
在這11人當中,3名男子:35歲新加坡公民吳某、40歲中國籍就業准證持有者蘇某、44歲柬埔寨籍就業准證持有者蘇某以及一名35歲的馬來西亞籍新加坡PR女房屋經紀許某指共謀欺騙單位業主,在簽署租賃協議時,告知單位業主,租房是用作居住用途,但實際則是拿來充當私人俱樂部。
圖源:新加坡警察部隊
據了解,維多利亞園路一帶大多都是獨立式的洋房,巴西立林則主要是公寓。
此外,40歲蘇某跟44歲男子蘇某還被指犯下了僱傭相關罪行。
經過近一年的調查,上述四人於4月1日以牴觸刑事法典、僱傭外來人力法令和貪污、販毒以及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罪名下被控上法庭!
至於剩餘7人新加坡警方表示,其中有2名新加坡公民、4名中國籍工作準證持有者以及一名緬甸籍人士。他們在涉嫌牴觸僱傭外來人力法令和賭博管制法令的罪名下被調查。並透露了一條信息:外籍人士的准證過後將被吊銷,並被禁止入境新加坡。
新加坡警方起獲
近$9萬新現金及兩輛總值$100萬新豪車
新加坡警方在現場起獲超8.8萬新幣現金、手機、電腦以及兩輛總價值超100萬新幣的汽車,將在案件結束後充公這些犯罪所得。
示意圖
新加坡刑事偵查局、新加坡商業事務局隨後展開調查,發現40歲的柬埔寨籍蘇某和35歲馬來西亞籍新加坡PR許某涉嫌洗錢活動。
柬埔寨籍持有新加坡就業准證者蘇某3年8月17日中午12:50分在樟宜機場第二搭客大廈企圖出境,並未如實申報自己攜帶超2.2萬新的現金(包括$3300新現金、1.3120萬美金、5300港幣以及5元人民幣),因此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
圖源:新加坡警察部隊
同時,他還被指在去年4-5月18日間,聘請了一位外籍人士吳某京在無工作準證的情況下擔任維多利亞園路私人俱樂部經理,牴觸僱傭外來人力法令。
35歲馬來西亞籍持新加坡PR許某則是被控在去年8月5日涉嫌用犯罪所得的2.6萬新作為購買位於巴西立林公寓的押金,因此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
另外,此二人還被控在去年3月14日,連同吳某、蘇某、吳某合謀欺騙業主,租下維多利亞園路的一處住宅,並讓業主相信吳某飛是承租人,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420節條文,可被判坐牢最長10年及罰款。
示意圖
目前,聘請40歲、44歲兩名蘇姓男子的兩家空殼公司已被註銷,新加坡當局正在調查一家為上述7人中兩人取得工作準證,但並未聘請他們的公司。警方也並未透露11人之間的關係,以及私人俱樂部的具體用途是什麼。
新加坡警方強調嚴厲看待任何洗錢活動,包括未申報跨境現金流動,違例者將被嚴懲。當局會毫不猶豫對設立進行洗錢等非法活動的公司採取執法行動!
萬事通溫馨提醒「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若是抱著僥倖心理參與非法勾當,哪怕一時得利,終究也難逃法網。錢來得不幹凈,遲早都要「吐出來」,不僅財去人空,更可能搭上一生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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