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5 日,新加坡国家法院对一起令人发指的性侵案作出判决,64 岁的新西兰籍男子因在长达 7 年的时间里,多次趁在干儿子家过夜时实施非礼行为,被判处坐牢四年九个月。该男子当庭对定罪及量刑结果提起上诉。
这名被告在移民新西兰前是新加坡公民,犯罪时间跨度为 2002 年至 2008 年,彼时被告年龄在 41 岁至 48 岁之间,而现年 34 岁的受害男子当时年仅 11 岁至 18 岁。出于对受害人的保护,媒体被禁止披露任何可能泄露其身份的信息。被告共面临七项非礼指控,他在庭审中全盘否认罪行,但经审理后仍被裁定罪名成立。
据控方在结案陈词中透露,被告每年会从新西兰返回新加坡一至三次,期间常前往受害人家中过夜。受害人自幼丧父,将被告视作父亲般亲近。被告最初会与受害人一同洗澡,还教导其清洗下体。第一次共同洗澡发生在被告为受害人理发后,当时受害人因发型不佳大哭,被告道歉并拥抱了他。
此后的七年里,被告在受害人家过夜时,常与受害人同睡一张床。受害人作证称,被告起初在夜里触碰其下体,后来甚至趁他熟睡时进行手淫。年幼的受害人震惊不已,不知如何应对,被吵醒时只能佯装睡觉,或埋首枕头不敢动弹。
随着年龄增长,受害人对被告的行为愈发困惑,内心充满羞耻与恶心,虽不确定这是否是 “父子” 间的正常互动,但仍将被告当作父亲。直到 2008 年,受害人与女同学恋爱并告知被告后,此类行为才停止。2023 年,受害人在寻求法律咨询后选择报案。
庭审中,被告坚决否认所有指控,称从未触碰过受害人下体,虽承认一起洗澡,但否认洗澡时存在非礼行为,仅称曾口头指导受害人自慰,且仅用香蕉示范过一次。然而,控方指出,受害人作为证人十分可信。
尽管时隔 16 年,回忆案件细节存在困难,但受害人在作证时坦率、诚实且陈述一致,其证言还得到相关文件、其他证人证词及录音的佐证。反观被告,其证词前后矛盾,无法对指控作出合理辩解。
按照原本量刑,被告应被判处坐牢四年三个月并鞭打 13 下,鉴于其年过 50 岁,额外增加六个月监禁以替代鞭刑。
目前,被告以 3 万元保释在外,等待上诉结果。这起案件再次警示社会,性侵未成年人的行为绝不容姑息,即便罪犯心存侥幸,法律也终将还受害者以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