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發表文告透露,昨天(17日)下午1點10分接到幾通求助電話,指一名裸男在後港8道第676和677座組屋一帶的露天停車場破壞車輛。
初步調查顯示,嫌犯被指破壞一輛停在停車場的車,然後持刀攻擊一名30歲男子。
他被指隨後撿起一塊木板,破壞一輛停在後港4道一帶的巴士。
警方抵達現場之後,嫌犯被指在他們試圖逮捕他時,用木板攻擊他們。
警員使用必要的武力將他制伏,在逮捕過程中受了輕傷。被攻擊的30歲男子手臂也受傷,在清醒狀態下送院。
嫌犯將在使用危險武器蓄意傷人的罪名下被控。若罪成,他可被判監禁長達七年、罰款、打鞭,或任何組合的刑罰。
警方透露,一名公眾沙里(Shari bin Mohd)當時英勇介入保護遇襲男子和他的兒子,迅速將他們帶離嫌犯,護住他們的安全。
警方將會頒發公共精神獎,表揚他英勇且快速介入的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