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圍繞巨額遺產的家族紛爭在法庭上激烈上演。一位富商妻子離世後留下約 1 億 5000 萬元遺產,本應是家族傳承的財富,卻引發子女間的法律糾紛。69 歲的大兒子入稟法庭,要求成為唯一遺產執行人,將家族矛盾推向風口浪尖。
據悉,富商經營五金生意且擅長投資,離世後將遺產留給妻子。2021 年,富商妻子去世,留下價值估計在 1 億 2800 萬澳元至 1 億 5000 萬新元的遺產。
早在 2006 年,她立下第三份遺囑,指定 75 歲的大女兒和 62 歲的二兒子為遺產執行人,遺產由三名兒子和 26 歲的長孫繼承。
然而,這份遺囑卻未能讓家族和睦分配遺產。大兒子向高庭提起訴訟,將大姐、二弟、三弟及三弟長子列為被告。
他指控大姐沒有切實履行遺產執行人的責任,同時認為二弟在處理遺囑事務時存在利益衝突,因此強烈要求由自己擔任唯一的遺產執行人。
法官審理髮現,這個家族此前已在澳大利亞因遺產問題對簿公堂,雙方於 2009 年達成私下和解。
但在那次私下調解中,二兒子和三兒子在未告知其他家庭成員的情況下,簽署綱要協議,授權從富商妻子的遺產中向二兒子支付利息款項。
基於此,法官認定二兒子的行為存在利益衝突,最終批准了大兒子的申請,解除二兒子的遺產執行人身份。
對於大女兒,法官表示,雖然她或許沒有充分履行執行人職責,但由於她並非遺產受益人,其消極態度尚不足以成為剝奪其執行人身份的理由,因此大女兒得以繼續擔任這一角色。
這場億元遺產爭奪戰,不僅暴露了家族內部的矛盾,也凸顯了遺產分配中潛在的複雜問題,引發公眾對財富傳承與家庭關係的深刻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