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信托持有基金实体是可选的,而非必须。
家族成员可以直接持有基金实体和SFO,也可以通过共同的控股公司持有。
信托的主要目的是促进传承规划和财富转移。
基金公司申请第130或第13U税收优惠后,来自指定投资类别的特定收益免征新加坡企业所得税。
如果符合条件,SFO可考虑申请FSI-FM税收优惠。
家族办公室常见的架构示意图
一
GIP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
新加坡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Global Investor Program,简称 GIP),由新加坡经济发展局(EDB)官方推出,自2005年起实施,是目前唯一能直接申请新加坡永久居民(PR)身份的官方投资移民项目。
无论您是企业家、企业继承人,还是家族办公室负责人,GIP都为您提供了合法合规、通向新加坡身份与全球化布局的最佳通道。
三大投资方案
方案A:设立或投资实体企业
投资金额:不少于1,000万新币
用途:可用于成立新公司或投资现有企业
要求:企业须在新加坡境内运营,符合EDB行业清单
方案B:投资GIP官方指定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