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寬柔獨立中學(古來分校)爆出16歲在籍學生以深偽(deepfake)技術,將同學及畢業校友的照片合成不雅照,再以2令吉(新幣6角)在網上售賣,目前已知受害者超過40人,不排除仍有受害者不知自己遭人移花接木。
深偽照事件目前延燒成校園#Metoo風潮,陸續爆出其他性騷擾和偷拍事件,雖然發生在不同學府,卻指向一個問題:應對緩慢。
如果不是迅速處理……
在大學時期,我也曾遇過類似事件。那年還是新生,我在留學生公寓宿舍洗澡,抬頭突然看見牆垣上有一個人頭在偷窺,雖然僅是一秒的對視,卻讓我當場震驚得無法動彈。我花了一段時間才敢走出浴室,腦中浮現的恐懼是:如果他還在門外又有刀子,我該怎麼辦?
直到我向宿舍樓投報,才發現這不是單一起女生宿舍浴室偷窺事件,只是先前受害者不願意報案。於是那個秋天,我拍著宿舍樓的木門一間間尋找受害者,希望更多人一同報案指認偷窺狂,沒想到許多受害學生不願意配合,認為這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深怕影響自身名節。
好在事件在公安介入後快速立案處理。雖然僅有我一人錄供,中國公安大叔霸氣外露讓我安心進行指認,但我還是害怕遭到惡意報復公開照片或影片,幸好公安大叔保證,一旦確認絕不會讓對方有機會騷擾我。
就這樣,我在校園裡再也沒見到那一張面孔,也不再擔心他會從某個角落蹦出來,對我瘋狂捅刀。當然,這樣未經法庭審判的辦案方式,放到現在,恐怕不符合人們對司法公正的要求。但是,如果不是這樣的「迅速處理」,讓加害者失去反擊能力,我想,我也不可能淡定走出那場陰影。
脆弱受傷的心靈能等嗎?
現在只要一個針孔、一個上傳鍵或直播,就足讓受害者萬劫不復。犯案變得如此簡單,為何辦案的程序不能跟著進化?如果犯案只需一秒,辦案卻要一年,對受害人來說,遲來的正義是要拿來祭祖嗎?
美國在去年6月提出《刪除法案》(Take It Down Act),法案規定散布未經同意的親密影像屬刑事罪行,同時強制科技公司必須在接獲舉報後,48小時內刪除內容。目前法案已在參議院通過,正提交眾議院等待全體表決。
我希望馬來西亞也能有類似的法案,更進一步規定學校和企業單位也必須在接到相關投報後,在48小時內作出回應。因為對於一個心靈本就脆弱的受害者來說,我們永遠不知道他還剩下多少勇氣去面對明天。
需要狠狠教訓一次
我自己有青少年孩子,說真的,我不僅擔心他們會不會成為受害者,更害怕他們有沒有可能成為加害者的一方。那名製作深偽照的16歲少年固然該負責,但那些購買照片的學生、轉發的人,甚至只是被拉進深偽群組卻沒選擇退出的人,說無知也好,說只是看熱鬧也罷,其實都是共犯。
怎麼讓青少年長點腦子、知道什麼事不能碰、什麼底線不能踩?我真的想不出比法律更有效的手段了。有時候,真的得狠狠教訓一次,才會清醒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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