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月18日),新加坡警方通報,一名22歲裸身男子因涉嫌持刀傷人及襲警,造成了4人受傷。在今天該男子被控上法庭。
事件發生於4月17日下午約1時10分,有多位民眾進行報警,稱在後港8道第676座與第677座組屋一帶的露天停車場,有一名赤裸男子正在破壞車輛!
該裸男在破壞一輛停泊的汽車後,又持刀襲擊一對父子,導致30歲男子手部受傷。隨後,該男子赤身奔跑又四處搞破壞。他拾起一塊帶有鐵釘的木板,進一步破壞了一輛停泊的巴士,場面混亂。
警方隨即對其進行了逮捕,在逮捕過程中,該裸男還使用木板攻擊警員,警方不得已動用必要武力將其制伏,行動中有三名警員受輕傷。
該男子在今天被控上法庭。根據刑事法典第324節條文,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罪名若成立,嫌犯將面臨最長七年監禁,或鞭刑,或罰款,或任何組合的刑罰。
這個事件過後,警方特別表揚了一名公眾沙里(Shari bin Mohd),他在危急時刻挺身而出,成功將被襲擊的30歲男子及其3歲兒子帶離嫌犯身邊,保障了他們的人身安全。警方為其頒發公民意識獎,以表彰其英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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