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1岁新加坡男子涉嫌在车中藏匿大量毒品,并在试图通过兀兰关卡走私入境新加坡时被捕。
案件摘要
嫌犯身份:41岁新加坡籍男子。
地点:兀兰关卡(Woodlands Checkpoint),一辆马来西亚注册汽车。
时间:2025年4月16日傍晚。
执法单位:移民与关卡局(ICA)与中央肃毒局(CNB)联合行动。
查获细节
1)车内查获:
海洛因:4703克
大麻:3288克
冰毒(Methamphetamine):1613克
Erimin-5 迷幻药:1000颗
现金:
新币:约690元
马币:1709令吉(约509新元)
泰铢:1000泰铢(约39新元)
2)住家查获(位于兀兰通道):
克他命(Ketamine):307克
冰毒:172克
爱他死(Ecstasy):99克
毒品电子烟:多个设备
估值:约新币84万5500元
可满足的需求量:约3730名毒品使用者一周的需求量
李显龙早前表示
尽管其他国家有将毒品合法化的趋势
新加坡无意让毒品合法化
不会一味效仿其他国家的做法
避免让下一代滥用毒品
新加坡社会之所以安全
是因采取了严厉反毒的态度
新加坡涉毒法律
新加坡号称对毒品“零容忍”,所以在对待毒品犯罪是一个采取严刑峻法的国家。与我国一样,新加坡在毒品犯罪中最高是死刑,但采取的方式却很古老-绞刑,让人在临死之前还要遭受巨大痛苦。
上世纪60年代的时候,新加坡受西方国家的吸毒人员影响,导致国内吸毒人数不断上升。于是新加坡政府在1971年成立中央肃毒局,专门应对禁毒的问题,并在各个警局设立肃毒单位,肃毒单位的主要工作有两个,第一收集疑似吸毒者的尿液用于检验,第二监视毒贩的行踪。
1973年,新加坡制定了《滥用毒品法令》,对吸毒、贩毒等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刑罚。根据该法令,在新加坡贩卖、制造、出入境15克以上海洛因、30克以上吗啡和古柯碱、500克以上大麻、200克以上大麻脂或1200克以上鸦片者若被定罪,将被判处绞刑。
中国法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冰毒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才有可能判处死刑,相比之下,新加坡法律更胜一筹。
如果携带的毒品没有达到死刑标准,例如鸦片800—1200克、海洛因10—15克、大麻330—500克、吗啡和古柯碱20—30克、大麻脂130—200克,这在新加坡将被判定为非法交易毒品,同样也要面临非常严厉的惩罚,判处20至30年监禁和15次鞭刑。
根据经济学人的一篇报道,世界上有32个国家法律规定可以对毒品犯罪者处以死刑。然而只有6个国家事实上对毒品犯罪者执行死刑。这六个国家分别是中国,伊朗,沙特阿拉伯,越南,马来西亚,和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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