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泰國媒體The Thaiger報道,這起事故發生於上個星期三(16日)晚上。當時51歲的騎士塔那武(Thanawut)載著30歲妻子蘇妮莎(Sunisa)和兩個兒子,與70歲的皮卡車司機賈姆隆(Jamlong)相撞。
騎士等人都受了輕傷,而他妻子感到背部和臀部有劇烈的疼痛。她倒在路上也因很痛而無法動彈。
過後,救護人員想要給予醫療援助時,皮卡車司機竟開始製造騷亂,並試圖阻止救援人員幫助受害者。他稱救援隊不應將那位女傷者送往醫院,而是先等警察抵達且調查現場。
救護人員與卡車司機因此起了衝突,直到警察到場控制場面,騎士的妻子才得以被送入醫院。
騎士告訴警方事發時他們參加完潑水節後,正在回家的路上,而當時皮卡車司機撞到了摩托車的後部,隨後將車輛停在距離現場約50米處。他表示,皮卡車司機還試圖推卸責任,聲稱是一件小事,要他們不要去醫院。
皮卡車司機被帶到警察局進行酒精測試,結果呈陽性。
警方根據《刑法》第390條指控皮卡車司機魯莽駕駛導致他人受傷,可判處長達一個月監禁、最高1萬泰銖(約393新元)罰款,或兩者併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