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干案过程被监控器拍下。(取自早报网)
(新加坡讯)男子带100元大钞买一两元商品,店家找钱后他却趁机藏起50元钞票,再返回谎称对方找错钱,从店员手中骗走50元。他多次行骗,保释期间也不收手,被判坐牢5个月。
来自马来西亚的被告陈志忠(43岁,译音)是新加坡永久居民。他面对5项欺骗罪,周三承认其中3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警方曾发出文告,指于去年6月到11月间接获多起报案,说淡滨尼数家商店的收银员都遇上同一名骗子,也就是被告。
根据案情,去年7月15日晚上7时27分,被告为了骗钱,刻意带着百元大钞到淡滨尼第44街第481座组屋的一间商店,拿了一罐1元的饮料,却用百元大钞付款。
店员找了99元给被告,被告转身走了两步,将50元快速藏进裤袋后,又回头亮出手中的49元,称店员找错钱。
店员虽然感到疑惑,但却选择相信被告,于是又掏出50元交给被告。
同样的事件,于去年10月5日再次发生。被告到一家餐馆,拿了一个2元的商品到柜台,掏出百元大钞付款。
被告故技重施,在店员找钱后,迅速藏起50元钞票,再回到柜台称对方少给50元。这次被告同样得逞。
店员点算账目时发现少了50元,翻阅监控器发现被告的恶行,于是报警。
被告陈志忠。(取自早报网)
被告于今年1月9日被捕,隔天被控后得以保释,但却不知悔改,保释期间继续以同样手法继续行骗。他在第二次落网后便还押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