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百元钞票为 “道具”,精心设计骗局,多次骗取商店钱财!43 岁马来西亚籍本地永久居民陈志忠,因连环实施欺骗行为,在 4 月 22 日被判处五个月监禁。他用同样的套路屡屡得手,甚至在保释期间仍不知悔改,最终难逃法律严惩。
警方通报显示,去年 6 月至 11 月,淡滨尼多家商店的收银员接连遭遇同一骗子,而此人正是被告陈志忠。据案情描述,2023 年 7 月 15 日晚 7 时 27 分,陈志忠手持百元大钞走进淡滨尼第 44 街第 481 座组屋的一家商店,仅购买一罐价值 1 元的饮料。店员找给他 99 元后,他走出两步,迅速将 50 元藏进裤袋,随后返回柜台,举著剩下的 49 元坚称店员找错钱。面对他的 “笃定”,店员虽心生疑惑,最终还是又拿出 50 元交给了他。
尝到甜头后,陈志忠在去年 10 月 5 日如法炮制。这次他来到一家餐馆,选购了 2 元商品,用百元钞付款。待店员找零后,他再次藏起 50 元,回头 “理直气壮” 地称少找了钱。店员在清点账目时发现异常,查看监控录像后才识破他的骗局并报警。
今年 1 月 9 日,陈志忠被捕,次日被控后获得保释。然而,他并未反思悔改,反而在保释期间继续以相同手段行骗。最终,二次落网的他被还押至今。
法庭上,他面对五项欺骗罪,承认其中三项,其余控状在量刑时被法官纳入考量。这场精心设计却屡试不爽的 “找零骗局”,终究为他换来了五个月的牢狱之灾,也为妄图通过欺诈获利的不法分子敲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