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還記得去年因貪污被判死刑的越南女首富嗎?去年4月檢方稱:「交800億人民幣就可以免死」。
但後又被判終身監禁,於去年10月提起上訴!【相關連結:反轉?!越南女首富張美蘭因貪污行賄被判死刑,檢方:交800億可免死!】
最新後續來了!
越南法庭改判
張美蘭無期徒刑減至30年
張美蘭於去年10月提起上訴後,相關案件在近期開始審理,並於上周庭審。
她在庭審前的最後陳詞中,她表示,「他們並沒有故意侵占投資者的資金。自入獄以來,一直在盡力尋求最好的解決方案來處理財產及項目,請承認我的努力。」
關於本次上訴,昨日(4月21日)胡志明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其做出了宣判!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認為:「根據越南國家安全部的文件,有理由認定檢察機關在兩個階段向被告張美蘭追回超8億越南盾(約4.2萬新幣、22萬人民幣)。」
合議庭認為:「此為新情況,且被告張美蘭在上訴審中表現出悔罪、善意,並努力彌補損失,有理有據,可以考慮以」侵占財產罪「將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
因此,胡志明人民法院以「侵占財產罪」判處她20年有期徒刑、以「非法運輸貨幣出境罪」判處她8年有期徒刑,以「洗錢罪」判處她12年有期徒刑。因此三項罪行被判處的無期徒刑將減至30年!
胡志明高級人民法院:
但仍需執行死刑、支付874萬訴訟費!
胡志明市高級人民法院檢察官表示:「張美蘭已償還了從數千名債券投資者那裡騙取的12億美元(約15億新幣、87億人民幣)的四分之一」
胡志明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被告人張美蘭的輕判請求,被告人及其辯護律師所稱是沒有根據的,作為萬盛發集團董事會主席,張美蘭控制著越南第五大銀行——西貢商業銀行的所有活動。」
「同時,被告人指示下屬利用萬盛發集團旗下4家公司(安東、光順、Suny World及Setra)發行了25張無抵押虛假債券、指使其他被告人實施詐騙手段,切斷投資者資金來源,侵占投資者資金30餘億越南盾,有充分依據認定被告人犯有『侵占財產詐騙罪』。」
胡志明市高級人民法院:」張美蘭為了掩蓋侵占越南商業銀行資產、發行債券犯罪所得445萬億越南盾的來源,指使下屬從該銀行系統中提取、轉移資金,用於各種用途。」
最終胡志明市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將此次改判的30年有期徒刑與第一階段的死刑判決相結合。導致張美蘭被迫同時服兩項刑罰。
此外,還駁回了張美蘭要求免除訴訟費用的請求,張美蘭必須支付310億越南盾的訴訟費用(約156萬新幣、874萬人民幣)。
胡志明市高級人民法院合議庭法官評述此案時表示:「這是一起後果特別嚴重的案件!」
張美蘭丈夫及其他23名被告人
均獲減刑
張美蘭的丈夫朱立基並沒有上訴且檢方未抗訴,且已退還300億越南盾涉案資金並追加賠償50億越南盾(約176萬新幣、986萬人民幣),因此合議庭得出結論,他的刑期應從2年減至1年,合併第一階段7年刑期後共執行8年。
西貢商業銀行董事長裴英勇的上訴也被駁回,維持一審判決的10年有期徒刑,合併第一階段刑期後執行無期徒刑。
其餘23名被告人因積極賠償、參與程度較低或具有革命功績等情節分別獲得1至2年的減刑。其中,原萬盛發集團總經理、Windsor房地產管理集團總經理張慧雲(張美蘭侄女)因「詐騙侵占財產罪」的刑期從5年減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