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歲的新加坡男子謝某怎麼也沒想到,自己18年前的一個善舉會讓他惹上牢獄之災。
2005年,他應朋友請求收留了對方已故兄弟的前女友,結果這名菲律賓籍女子竟然是個在新加坡"黑"了將近30年的逾期逗留者。
案情顯示,這名60歲的菲律賓女子諾瑪早在1995年就來到新加坡,但一直非法滯留。2005年時,她通過朋友的關係找到謝浩順求助,說自己無處可去。好心的謝浩順二話不說就讓諾瑪住進了自己在宏茂橋組屋的客廳,每月只象徵性收取170新幣的租金。
這一住就是整整18年!直到今年6月,諾瑪因為無法證明自己的合法身份向菲律賓駐新加坡大使館求助,這才東窗事發。移民局記錄顯示,諾瑪已經在新加坡非法逗留了約29年之久。
法庭上,諾瑪認罪後被判入獄28周。而謝浩順也因涉嫌窩藏非法移民被判9個月監禁。據了解,18年間謝浩順共收取了約3.6萬新幣的租金,但這筆"生意"顯然讓他付出了更大代價。
新加坡每年約有450人因逾期滯留新加坡被捕
據新加坡內政部的最新數據,過去兩年,平均每年有450名逾期居留者被捕。其中約270人是短期或長期探訪證持有者。
根據估計,目前仍有約500至600名逾期居留者未被逮捕,這一數字不到新加坡每年遊客總數的0.001%。這些逾期居留者中,有些人可能是無意中超過了簽證有效期,而另一些人則是為了尋找工作等目的故意滯留。
由於一些逾期居留者可能已經更改了之前向移民與關卡局(ICA)登記的聯繫方式或居住地址,因此無法立即將他們逮捕。儘管如此,ICA將繼續加強執法檢查,並與新加坡警察部隊等其他執法機構合作,全力追查和逮捕逾期居留者,確保這一情況得到有效控制。
新加坡移民局也重申,非法逗留在新加坡是嚴重罪行。根據1959年《移民法》,非法逗留者可能面臨以下處罰:
逾期不超過90天者,最高可被罰款4000新元或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
逾期超過90天者,最高可被判處6個月監禁,並處以鞭刑至少3下,或在不適用鞭刑時,罰款最高6000新元以代替鞭刑。
此外,當局也提醒僱主和房主有責任確保未來的外國雇員或租戶在新加坡的身份是合法的,才提供就業機會或出租房屋。這包括核對移民或工作準證的原件,並通過相關網站核實其有效性。
圖源:ICA@facebook
僱傭非法外勞的僱主可能面臨長達24個月的監禁和最高6000新元的罰款,或兩者並罰。
此外,公眾也需積極舉報可疑情況,共同維護社會安全。
查詢移民局證件的有效性網站:https://go.gov.sg/check-ica-pass。
查詢工作準證的有效性網站:https://go.gov.sg/checkwork-pass
通報違規行為,可到https://go.gov.sg/icafeedbakio提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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