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星洲網報道,州地方政府、房屋及衛生事務委員會主席旺蘇凱里旺阿都拉表示,該禁令已於昨日(23日)在州行政議會會議上正式通過。
他指出,此項禁令是州政府為遏制電子菸銷售與使用所採取的重要舉措,原因在於電子菸對公眾健康,尤其是對年輕一代,帶來負面影響。
州政府將維持現行政策,不會向任何銷售電子菸產品的商家發出營業執照。同時,將修訂和完善營業執照相關條款,確保電子菸銷售禁令得以全面執行。
旺蘇凱里旺阿都拉在文告中指出,禁令生效後,若仍有業者繼續銷售電子菸產品,將依據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71號法令)所訂立的地方法規,面臨包括罰款、沒收貨品及法庭檢控等懲處。
他強調,為表明政府立場,登嘉樓州政府也將拒絕接受任何電子菸製造商,或分銷商對州政府活動的贊助。
此外,州政府將設立三個月的寬限期,5月1日至7月31日。8月1日起全面執法,包括撤除相關商業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