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持续九年的隐秘黑暗,终在正义的光照下无处遁形。40 岁马来西亚籍、身为本地永久居民的男子,以 “教育” 为幌子,向年仅五六岁的女儿裸露下体并诱导触摸。时隔九年后,女儿勇敢报警,让这起令人发指的案件浮出水面。4 月 24 日,法庭正式宣判该男子罪成,案件将于 5 月 7 日进一步判决。
被告共面临三项严重控状,包括刑事恐吓、蓄意伤人及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据双方认可的案情,现年 13 岁的女儿正是勇敢揭露罪行的报案人。出于对受害人的保护,法庭严格禁止媒体披露任何可能泄露其身份的信息。
回溯至 2016 年,当时年幼的女儿曾对男女身体差异表现出好奇。同年晚些时候,被告发现女儿的注视后,竟脱下裤子向她裸露下体,还询问女儿是否想触摸,年幼无知的女孩在懵懂中照做。
案件审讯过程中,围绕事件真相存在诸多争议。被告与其妻子坚称,是妻子授意被告向女儿展示身体,事后被告也告知了妻子此事。然而控方敏锐指出,夫妻二人的陈述漏洞百出、前后矛盾,认定这是为逃避罪责而编造的谎言。控方着重强调,无论被告行为是否得到妻子 “许可”,这种针对幼童的行为本质上已构成猥亵,就如同其他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不会因任何所谓 “同意” 而改变其违法性质 。
法官经过严谨审理,于 4 月 24 日作出判决,认定被告罪成。这一结果不仅是对受害者勇敢发声的回应,更是对侵害儿童权益犯罪的有力震慑。案件的后续判决备受关注,人们期待法律给予这名禽兽父亲应有的严惩,也希望通过此案唤起社会对儿童保护的更多重视,守护每一个孩子的纯真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