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聯邦法院批准了總檢察長提出的上訴申請,重新審理前首相納吉以居家服刑完成剩餘刑期的特赦附錄是否存在。
涉及一馬發展公司弊案的納吉,原本被判入獄12年,但在前國家元首去年給予的特赦下,刑期被減半。
納吉宣稱特赦中還附帶了一份允許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諭令。
前國家元首辦公室曾發函指文件確實存在,但馬國法律事務部表示沒有相關記錄,內政部長則表示不知情。
聯邦法院將在7月1日開始,聆聽總檢察長挑戰納吉司法檢討的上訴理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