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握著小刀,靠近受害者时划伤他的脸。(新明日报示意图)
(新加坡讯)48岁男子欠钱没还,携小刀在羽毛球场附近与债主打架,竟往对方脸上连划两刀,造成债主破相,留下永久性疤痕,被判坐牢13个月和打鞭6下。
被告沙瓦鲁丁(48岁)昨早在法庭上,承认2项包括蓄意导致他人重伤以及抵触腐蚀性和爆炸性物体及攻击性武器法令的罪名,还有3项偷窃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2023年7月4日傍晚7时左右,被告接到友人来电通知,指受害者(61岁)正在振瑞路附近的羽毛球场找他,要被告还钱。
被告也从通话时的背景音听到,受害者在那头大骂被告的母亲。被告想到受害者体型硕大,于是将一把约5公分的黑色可折叠小刀藏在裤兜里,带着当时的女友一同去案发现场。
被告走到现场时,与受害者对峙,两人互相比手势,此时被告从裤兜里掏出小刀,紧紧握在手里,并靠近受害者。当两人逐渐靠近时,受害者伸手推了被告肩膀一把,被告于是马上猛地向受害者脸上一挥,划伤了对方的脸颊。不过,当时受害者没有意识到自己被划伤,两人也马上被其他在场人士拉开。
两人仍在气头上,继续互相叫骂,还扭打在一起,其间被告也用小刀再划伤了受害者的脸颊和右小腿,受害者也往被告身上捶了几拳。
两人之后再度被友人分开,被告此时走到女友身边,不发一语,将小刀递给女友。女友会意,拿走沾血的小刀并上楼回家,清洗后放在衣柜里。
受害者之后被救护车送往医院。医疗报告显示,他脸部与右小腿有多处撕裂伤,须接受脸部伤口的清创缝合手术,以及右小腿伤口的清创手术。他在次日出院,获准14天住院假。医生报告显示,受害者脸上将留下永久性疤痕。
被告于当晚被捕。被告女友之后将小刀交给朋友保管,警方过后缴获小刀作为案件证物。
求情称被告辱骂其母才动武 律师求情时指受害者是恶名昭彰的“混混”,被告感到担忧才先拿出武器。
律师庭上代被告求情时说,受害者当时叫骂被告的母亲,也推了被告的肩膀,激怒被告。受害者是附近恶名昭彰的混混,因此被告才会武装自己。
法官指受害者当时没有武器,而被告更是往受害者脸部直接攻击,导致脸部伤势严重,伤痕从脸部左上部分划到左耳处,这意味着受害者余生都将带着伤疤过活。
不过,法官也考虑到受害者是常惹事的人,还与私会党有联系,也曾骂被告母亲且想攻击对方,经过仔细斟酌,判被告坐牢13个月和打鞭6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