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傭從3樓高處跳下,傷及雙手和右腳等部位。(圖/情義之家提供)
女傭聲稱被中介誤導,來獅城工作後遭中介禁錮在對方家中,之後為逃命從3樓高處跳下,身受重傷,因此起訴中介。不過法官認為證據不具說服力,判女傭敗訴。
根據判詞,起訴人是一名叫妮娜的印尼籍女傭。她在2016年3月5日,在中介諾哈雅的介紹下,為一名僱主工作。
不過女傭工作不久便稱遭僱主責罵,也沒有足夠的食物和睡眠,要求更換僱主。
中介只好在同月21日暫時安排女傭在自己家裡過夜,但沒想到女傭在24日的早上11時,從中介3樓的住處跳下,雙手和右腳等部位受傷。
女傭事後入稟法庭起訴中介,稱遭中介誤導和非法禁錮。中介不承認指控,法官在審訊後判女傭敗訴。
女傭在供證時,指中介謊稱自己有合格的女傭中介執照,還保證會讓女傭在安全的工作環境下,為一名負責任的僱主工作。不過女傭指中介沒有執照,自己也遭僱主言語虐待,因此指中介作出虛假陳述。
中介承認自己無執照營業,但否認有對女傭作出以上陳述,誤導女傭。
法官指出,女傭替僱主工作前,與中介接觸不多,女傭的證詞不具說服力,最後判女傭敗訴。
向醫生透露為自殺才跳樓
女傭聲稱遭禁錮,為逃命而從3樓跳下,但法官指女傭有向他人求助的機會,而女傭事後在驗傷時,向醫生透露自己是為了自殺才會跳樓。
女傭在中介家住了3天,她早上隨中介到中介所,晚上則在中介家過夜。女傭聲稱中介回家後就把鐵門鎖上,讓她承受巨大精神壓力。
不過法官接受辯方立場,認為中介鎖鐵門是基於習慣和安全理由。中介白天會帶女傭到中介所去,女傭大有機會趁上廁所時逃走。
不僅如此,女傭事後在驗傷時,向醫生透露自己是為了自殺才會跳樓。女傭說她因遇到不好的僱主,然後又想到自己又有債務纏身,因此想不開。
3年前起訴中介僱主 被勒令賠償訟費
這是女傭第二次起訴中介,她曾在3年前將中介和僱主告上法庭,但同樣敗訴。
據《新明日報》早前報道,當時指僱主對她施以虐待,同時與中介同謀,將她非法禁錮在屋內。
不過法官認為女傭對僱主的指控沒足夠的證據支持,批准辯方撤銷控訴的申請,同時也勒令女傭賠償4000新元訟費給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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