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駁巴士沒保持安全距離撞前方巴士,導致六旬女乘客眼鏡鼻托插入右眼,必須開刀4次;69歲司機昨早被判坐牢4天及吊牌一年半。
《新明日報》報導,這起車禍發生於2018年1月23日早上11時30分左右,地點是歐南路殮屍房前方的路段。
被告彭炳耀(譯音)當時是在新加坡中央醫院裡提供接駁服務的巴士司機,他昨早承認一項疏忽行為導致他人重傷的罪名後被判刑。
被告彭炳耀。(海峽時報)
根據案情,今年67歲的周姓女受害者事發當日到醫院複診後,搭上了被告開的接駁巴士,坐在他正後方的座位上。
當巴士快要到殮屍房前的巴士站時,女乘客將安全帶解下,站起來準備下車,不料 被告的巴士突然撞上前方巴士,導致女乘客頭撞巴士內的欄杆,眼鏡鼻托插進了右 眼。
女乘客當下感到劇烈疼痛,發現右眼開始流出膠狀液體,立刻大喊救命。
被告在車禍發生後,馬上下車找前方巴士司機交換資料,回到巴士見到了受傷的女 乘客,急忙將她送往醫院救治。
醫生當天為受害者開刀治療,她在事後一年多又再進行了3次手術。
調查顯示,事發時前方巴士因為快要到行人過道,因此放慢車速,被告在後方沒保 持安全距離,來不及剎車,導致車禍發生。
主控官指出,雖然這起意外本身並不嚴重,被告事後也馬上為受害者提供協助,但受害者的傷勢實在太嚴重,請求法官判他入獄一周。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開巴士十多年都未曾出過車禍,一輩子沒有前科,也沒接過罰單,請求法官念在他年事已高的份上,不要將他送入監獄,判他高額罰款就好。
律師也指出,女乘客在車禍發生後的兩年半才報警,雖然不知道為何她那麼做,但被告早在車禍發生後就馬上報案,結果3年後才被控,對他來說是一種煎熬。
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知道自己載送的都是到訪醫院的人,任何車禍都有可能對乘客造成嚴重的後果,他當初就應該更加小心開車。
根據醫療報告,受害女乘客的右眼遭眼鏡鼻托插入後,眼球創傷造成玻璃體漿液流失。
她開刀4次,接著複診治療多次後,雖然視力逐漸恢復,但右眼患上了永久性青光眼,至今必須每天滴眼藥水, 防止病情惡化。
她在車禍後,獲得一共109天病假,並曾在開刀後住院4天。
主控官說,將不會要求法官下令賠償醫藥費,指受害者已經聘請律師,料將入稟法 院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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