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的哥哥看了色情動畫片後有樣學樣,非禮當時年僅五歲的妹妹,甚至在妹妹12歲時強姦她。43歲母親涉嫌知情不報,包庇兒子性侵犯女兒,昨天被控上國家法院。
43歲母親涉嫌知情不報,包庇兒子性侵犯女兒,昨天被控上國家法院。(檔案示意圖)
被控的婦女一共面對五項控狀,包括兩項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及三項知情不報、即知道有犯罪活動發生卻沒有報案的控狀。
為了保護本案的受害人,法庭諭令媒體不准報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青年監11年半鞭七下
據媒體之前報道,青年性侵犯妹妹的案件發生在2010年至2017年之間。他在13歲時接觸色情卡通片後,對年僅五歲的妹妹起了色心,開始非禮妹妹,並且在妹妹12歲時強姦她。
他過後面對九項包括強姦、非禮與性侵等控狀。去年初,22歲的青年在高庭認罪後,被判坐牢11年半,外加七下鞭刑。
而昨天被控的婦女是青年與受害女童的親生母親,兒子比女兒大八歲。
根據其中三項的控狀內容,被告被指在2010年間、2017年6月19日至8月,以及2017年11月17日,知道兒子非禮或強姦女兒後卻沒有報案。知情不報者可被判坐牢長達半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另外兩項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則指被告在2017年6月19日至同年9月之間,身為女兒的看護人,卻准許兒子對她做出性侵犯包括法定強姦的行為。若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長達四年,或罰款高達4000元,或兩者兼施。
案件昨早過堂時,主控官透露,當局目前在為受害女童安排搬入收容所。被告則表示會通過刑事法律援助計劃申請由義務律師代表她。案展下個月15日過堂。
記者:黃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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