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歲阿叔被指持刀在單位內對一名男子連捅7刀,還割傷另一名男子的拇指,警方接獲求助通報後,迅速在案發的一個小時內逮捕阿叔,昨早將他控上國家法院。
《聯合晚報》引述警方前晚文告說,當局在周六(23日)晚上11時接獲救助電話,警員隨即趕到麥波申組屋區比筆路(Pipit Road)第90座組屋單位。
到場的警員發現一名51歲男子身上有多處刀傷,他後來在清醒的情況下被送往陳篤生醫院接受治療。另一名42歲男子的手指則被割傷。
安巴巴桑指出,當時51歲的傷者倒在地上全是血,嚇得他趕快報警求助。(《聯合晚報》)
調查顯示,涉嫌襲擊他人的男子與兩名傷者相識,而男子在警員抵達前已逃之夭夭。
勿洛警署警員隨即通過警方電眼,確認一名69歲男子的身份,並順藤摸瓜在案發一個小時內將他逮捕歸案。
這名男子是穆魯卡蘇,他今早被控上國家法院,面對兩項持危險武器傷人的控狀。
根據控狀,被告被指在本月23日晚上11時,在上述組屋的單位內持刀多次捅一名男子,導致後者身上有7道刀傷。他也涉嫌持刀割傷另一名男子的左拇指。
被告目前被還押在樟宜監獄醫療中心,以接受精神評估。案展11月8日過堂。
持危險武器傷人罪一旦成立,被告將面對長達七年監禁,或罰款或鞭刑,或任何組合的刑罰。
警方在文告中強調,警方絕不容忍這類暴力和無視法律的行為,並將不遺餘力地逮捕這些嫌犯,依法予以處理。
傷者倒在滿身血
住戶聽見屋內傳來聲響,進門後驚見傷者倒在地上,周圍都是血跡,嚇得急忙報警。
記者周一早上走訪事發單位,66歲的住戶安巴巴桑(音譯)受訪時說,被告是他的朋友,當時暫住他家中,兩名傷者則是兒子的朋友。
他說,事發時被告和51歲的男子在屋內,他則和另一名42歲的男子在走廊。
「我們當時聽間屋內傳來聲響,進去屋內,發現他們似乎起了爭執,被告拿著刀離開了現場。」
他指出,倒在地上的傷者,身上被捅了多刀,屋內血跡斑斑,嚇得他馬上撥電報警和叫救護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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