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籍死囚毒販納加德蘭上訴案,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訴庭保留裁決,並將在稍遲時候作出裁決。
《今日報》報導,新加坡高庭五司前日表示,將很快就納加德蘭的最後上訴作出判決,但沒有進一步說明什麼時候。
33歲的納加德蘭前日提出最後上訴,由於之前的代表律師拉維在病假中,由新律師維麗特出庭,歷時約一個小時的審訊,重點圍繞在維麗特提出讓納加德蘭交由一個獨立的精神病學家小組進行檢查的刑事動議,以及針對高庭拒絕納加德蘭進行司法覆核的決定提出上訴。
維麗特要求讓納加德蘭緊急接受獨立的精神病學家評估以及全面測試,以評估他是否能被執行死刑。
辯方認為,納加德蘭有智力障礙,根據國際人權法,不應執行死刑。
梅達順大法官重申,國際條約對新加坡法律沒有影響,除非將其合法化。根據新加坡法律,對毒販是強制執行死刑。
大法官表示,需要證據證明納加德蘭的智力水平,就此而言,監獄當局所收錄的醫療報告是最佳的證據,但辯方卻阻止控方查閱這些檔案。
大法官指責辯方律師遲到15分鐘,並指她延遲提交辯方最新的醫療報告是蔑視法庭。辯方律師為此道歉。
智力水平只有69的納加德蘭,是在2009年4月22日走私42.72克二醋嗎啡(海洛因的違禁成分)被捕,2010年11月被判死刑,有關他是否有智力障礙的課題,引起多方討論和關注。他原本應在去年11月10日被處死,死刑前一天(9日)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執行死刑日期被暫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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