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穆根說,政府一貫強調逐漸轉變和維持傳統家庭結構的立場不變,但是這些年來社會對同性戀者的態度已慢慢在改變。政策必須跟得上觀點的變化,而法律也須能支持政策。(gov.sg視頻截圖)
新加坡社會對同性戀的態度會逐漸轉變,因此政府在制定政策時也必須與時並進,把這些改變納入考量。政府還在斟酌最佳的做法,若未來決定做任何改變,一定會繼續平衡各方觀點。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今天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內政部財政預算時,針對最高法院上訴庭周一(2月28日)發表的判詞,對刑事法典第377A節條文提出看法。
尚穆根說,同性戀是個可造成嚴重分裂的課題,因此政府一直以來都採取「和平共存」(live and let live)的處理方式,打造一個具包容性的社會,大家可以尊重和容忍不同觀點和行為。雖然保留第377A節條文,但是不會主動採取執法行動,總檢察署也抱持類似的做法。
他說,政府一貫強調逐漸轉變和維持傳統家庭結構的立場不變,但是這些年來社會對同性戀者的態度已慢慢在改變。政策必須跟得上觀點的變化,而法律也須能支持政策。
「政府還在斟酌最佳的做法,我們必須尊重不同觀點,仔細考量,與不同團體進行討論。」
最高法院上訴庭周一發表判詞,駁回三名男子針對刑事法典第377A節條文申請提出司法挑戰,認為既然三名上訴人目前並沒有面對在377A法律條文下被檢控的可能性,因此不存在此條文對他們構成歧視或違反憲法的立場。
根據第377A節條文,任何男性在公共或私人場合,與另一名男性進行嚴重猥褻行為而被定罪的話,可面對長達兩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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