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加坡政府規定,僱主已須為客工購買至少投保額15000元的醫療保險,如果費用超出這個數目,僱主自行承擔餘額。
每年平均會有超過1000名僱主的外籍員工醫療費超過15000元,為減輕僱主負擔,今年底,僱主必須為工作準證、S准證員工和外籍幫傭購買加強版的醫療保險。
加強版的醫療保險,首15000元的醫療費仍然全額賠償,餘額由保險公司和僱主共同承擔。保險公司支付75%,僱主支付25%,每年最高索償額必須至少6萬元。
人力部也要求保險公司把不受保的項目標準化,讓僱主更清楚了解哪些開銷可以受保。保險公司也將會以50歲為界,為不同年齡客工制定保費。
當局也要求醫院向保險公司報銷住院和日間手術費用,而不是讓僱主先墊付、再向保險公司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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