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快速公路上飆車,五名男駕駛前天(3月9日)在家中落網,交警也在突擊行動中扣留了九輛涉案汽車。
上個月27日,一段長約40秒的視頻在社交媒體上流傳,視頻顯示至少有九輛汽車在凌晨2時許在中央快速公路(CTE)最右邊的車道飆車。
新加坡警察部隊前天發文告說,交警知道網上流傳的視頻後,立刻展開縝密的調查,在確認涉案駕駛者的身份後,昨日到他們的住家展開逮捕行動,共有五名年齡介於22歲至33歲的男駕駛者遭逮捕。另外,交警也扣留九輛汽車進一步調查。
《聯合早報》記者前天早上7時隨交警到兩個地點直擊逮捕行動,首先來到盛港東路第200座組屋的多層停車場,交警扣留了一輛紅色斯巴魯(Subaru)汽車。不過,這輛汽車的駕駛者當時不在住所內,因此交警未能逮捕他。
記者接著隨交警來到榜鵝臨谷坪第661座組屋的多層停車場,交警扣留了一輛黑色馬自達(Mazda)轎車。據觀察,這輛汽車的駕駛座車窗右上角貼著「Grab Rentals」的貼紙,相信是一輛租來的車輛。交警須進一步的調查才能確認涉事駕駛者的身份,這名司機正在協助警方調查。
記者早上10時來到交警車輛扣留所(Traffic Police Vehicle Pound)時,警方已扣留了五輛轎車,其中包括三菱、奧迪、本田及起亞轎車,這些車子大多經過改裝。
交通警察局調查主任梁麗萍警監說:「危險駕駛不僅危害駕駛者,也危害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交警絕不容忍如此魯莽的行為。」
根據公路交通法令第67(1)條,危險駕駛的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罰款最高5000元或監禁不超過12個月,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則將面對不超過1萬元罰款或監禁不超過兩年,或兩者兼施。若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傷亡,違例者將面對更嚴重的刑罰,並可能被吊銷所有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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