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秘書依克馬魯丁周五(11日)發文告指出,所有選民務必戴口罩、使用搓手液、簽到以及保持人身距離。
選委會列出的投票步驟及SOP,依序如下:
「如果狀態為『受調查者』(PUI)和『受監視者』(PUS)的選民有意投票,他們必需向縣衛生官和縣衛生署申請許可,以暫時外出投票。」
「這項許可取決於上述縣衛生官所做出的感染風險評估,同時選民務必嚴格遵守由衛生部所定下的指南。」
此外,進入投票中心的候選人和工作人員受促不要穿戴或攜帶含政黨或候選人姓名、標誌或照片的衣物、帽子、口罩或物件,或是任何具有爭取支持意味或政治傾向的競選品及任何競選標語。
文告強調, 「任何不遵守法律的選民或個人可被禁止進入投票中心,並受到法律對付。」
依克瑪魯丁提醒各方,必需在3月11日晚間11時59分,停止一切競選活動。
「任何人不可拉票,包括在投票中心外,以及社交媒體,如面子書、推特和Instagram等。
「在投票日當天禁止設亭(barung),任何違例者將受到法律對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