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新加坡一對中國籍夫婦涉嫌蓄意隱瞞行蹤,妨礙冠病追蹤工作,而在新加坡國家法院受審。
法官早前批准他們在案件續審之前回國,但高庭法官審理控方的申請後,駁回國家法院法官的決定,不准夫婦倆返回中國。
女主是於2019年持長期訪問准證入境,目前持特別准證,男主案發時從中國武漢來到新加坡。他是新加坡第16起冠病確診病例。
他們分別面對一項和四項觸犯傳染病法令控狀。這是冠病疫情期間涉嫌違反傳染病法令的第一起審訊案件。
(圖:來源自網絡)
昨天,這對中國夫婦蓄意隱瞞行蹤,防礙冠病追蹤工作,被判罪成。
兩人分別面對一項和四項觸犯傳染病法令控狀。他們是於去年2月28日被控,案件8月17日進行審訊。
法官裁決說,他認為沒有很好的理由不相信控方證人的證詞。在考慮了控方證人和辯方證人證詞後,他認為控方證據確鑿,判被告罪成。
法官將案件展至11月10日,讓律師求情和控方針對刑罰陳詞後判刑。
女主住在新加坡,男主案發時從中國武漢來到新加坡。他在去年1月22日抵新,23日出現症狀,31日確診,最終在2月19日康復出院。他是新加坡第16起2019冠狀病毒確診病例。
(圖:來源自網絡)
女主在丈夫確診後,因與丈夫密切接觸,而於2月1日接到隔離令,必須在納丹路的公寓住家Loft@Nathan隔離。而她在衛生官員查問她和丈夫的活動和行蹤時,隱瞞資料。
男主隱瞞他去年1月22日到29日之間的行蹤,包括到過海鮮餐館、酒店和中國大使館等。
女主則沒將丈夫的行蹤告訴衛生官員,她謊稱於去年1月29日和丈夫從住家公寓乘搭德士到中央醫院等,以及她在隔離期間提供假信息,稱沒住過酒店。
(圖:來源自網絡)
男主在審訊中辯稱不確定自己是否是確診病例,還說他覺得自己「很有可能」只是得了普通流感。
他說,他沒有機會向追蹤人員透露自己更多的行蹤。
他並沒有撒謊。
女主答辯時說,她和執法的追蹤人員溝通很困難,兩人用華語交談等於「雞同鴨講」。
(圖:來源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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