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 圖: iStock
一名在僱主家工作了三年多的女傭,偷竊僱主總值8000多元的現金和金飾,把錢拿去還債、購買新首飾、匯回國和請朋友吃飯,結果換來牢獄之災!
偷竊案發生在去年10月,27歲的印度尼西亞籍被告Vina Qurotunaini,昨天(14日)承認一項監守自盜控狀,法官判她監禁六個月。
受害僱主是40歲的Serene Ng Shwu Leei,住金文泰4道組屋的一個單位。被告2018年7月開始在受害者家工作,負責做家務和照顧受害者的孩子。根據被告的陳述,受害者和其家人對她都很好。
2021年10月,被告打掃睡房,發現衣櫃抽屜插著一根鑰匙。被告打開抽屜,看見裡頭有現金和金飾,便起了貪念,偷走這些財物,包括金項鍊、金手鐲、金吊墜、金腳鐲和金鍊等,以及2000元現金。
被告偷走總值8000多元的財物後,鎖好抽屜,然後將財物藏在她的一堆衣服中。被告典當大部分金飾,再把錢拿去還債、購買新的首飾、請朋友吃飯以及匯回國。
受害者是在今年1月22日發現失竊,懷疑是被告所為,立刻報警。
警方起回一條價值180元的金吊墜,其它金飾已被當掉,警方從當店起回金飾。失竊的現金沒有起回,被告也未作出賠償。
轉載請註明來源:獅城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