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社》報道,美國聯邦調查局特工艾力克(Eric Van Dorn)周一(14日)針對高盛前銀行家黃宗華案件在紐約法庭作證,他是負責調查和追蹤這筆交易的特工。
黃宗華從交易中獲得了3510萬美元,而前高盛集團董事萊斯納獲得7340萬美元(3億828令吉)。
黃宗華是高盛集團前銀行家,他因涉及一馬公司案,被控受賄以及洗黑錢罪名,但他不認罪。
除了關於劉特佐與黃宗華的證詞外,他還告訴陪審團,納吉在債券發行籌集的65億美元中,獲得了7億5600萬美元,而他的繼子裡里扎(Riza Aziz)則獲得了2億3800萬美元。
至於為一馬公司交易提供擔保的阿布達比國際石油投資公司(IPIC)的前董事經理卡登(Khadem Al Qubaisi),則獲得了4億7280萬美元。
調查人員早前已經確定,納吉從一馬公司在2013年的第三次發行債券中,收取了6億8100萬美元。
黃宗華案件的控方關鍵證人雷斯納此前也告訴法庭,這筆錢是供納吉用在2013年的馬來西亞全國選舉。
《彭博社》已向納吉發言人發出郵件,要求對艾力克的證詞作出評論,惟對方仍未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