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年前危險駕駛撞死人後多年未再出車禍,老羅厘司機去年開車撞傷送餐員再惹官司,求情稱事後被診斷患失智症,不能再開車只能賣掉羅厘,還得靠女兒養,終日鬱鬱寡歡。
周東成(譯音,69歲)前天承認一項輕率駕駛造成他人受傷的罪名後,被判罰款2500元(約7500令吉)以及吊銷各級駕照18個月。
被告周東成。
案情顯示,被告去年2月11日下午5時32分左右開著羅厘,在武吉巴督西4道往武吉巴督西7道的方向行駛,接近一條斑馬線時,18歲的受害送餐員騎著腳踏車從右邊衝出來,結果被羅厘撞上。
控方指出,根據羅厘的行車記錄器畫面,雖然送餐員過斑馬線之前沒有停下觀察交通情況,但被告應該早就能看見對方在人行道上行駛,有責任停下來。
控方也說,被告曾經有因危險駕駛撞死人的前科,雖然事發已經47年,但請求法官仍考慮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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