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10日清晨5點40分,新加坡一名私召車司機坐在停泊在大巴窯8巷第212座組屋露天停車場的車上時,看見一名只穿著內褲男子向他走過來。
男子接著脫掉內褲,爬到他的車上,司機就下車質問他。男子沒有回應,最終爬了下來,把內褲留在車頂,然後全身赤裸地上了一輛摩托車。
這樣的「裸奔狂魔」居然是一名金融界的精英!
(圖:來源自網絡)
據悉,蔡厝港7道一名35歲男子出門上班時,在樓梯間看見「裸奔狂魔」。他上了一輛私召車,告訴了司機他所看到的,司機說早前也看見「裸奔狂魔」全裸騎著摩托車。
兩人下了車,在一個二樓樓梯間找到被告,仍然一絲不掛的「裸奔狂魔」隨後下樓,騎著摩托車離開。
警方在那幾個小時一共接獲三起報案,指他公然裸露。
庭上揭露,「裸奔狂魔」知道自己的情況不對勁,案發前已經尋求精神治療。他在過去九個月都有到心理衛生學院接受治療,藥物劑量已經兩次減少。
此外,「裸奔狂魔」完成了他的銀行與金融學位,順利從大學畢業。
(圖:來源自網絡)
該男子只有25歲,目前他承認兩項雜項(公共秩序和滋擾)法令控狀以及一項刑事擅闖的控狀。
法官要求控方提呈報告,評估其是否適合接受強制治療。
心理衛生學院的精神科醫生說,其躁鬱症病史跟他的罪行有顯著關聯。
據新加坡的法律,公然裸露的最高刑罰是監禁長達三個月、罰款高達2000元,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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