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前晚(3月14日)發出通知給本地金融機構,闡明新加坡針對俄羅斯採取的各項金融制裁措施的細節。
這些金融措施將針對指定的俄羅斯銀行、俄羅斯境內的實體企業及活動,以及有利於俄羅斯政府籌款的相關活動。這些措施適用於新加坡的所有金融機構,包括銀行、金融公司、保險公司、資本市場中介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支付服務提供商。
總的來說,金管局條例要求金融機構針對俄羅斯實施的金融制裁措施包括:
立即凍結指定個人和實體的資金、其他金融資產或經濟資源; 不得與被指認的個人、實體或物品等進行相關金融交易,或提供金融援助或服務。
此外,被指認的個人或實體直接或間接擁有或控制的資金、其他金融資產或經濟資源相關的任何事實或信息,都須告知金管局。
根據金管局法令,金融機構如果違反任何金管局條例,即構成犯罪,一經定罪,將可被處以不超過100萬元的罰款。
轉載請註明來源:獅城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