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聽聞某個爸爸辭工待在家中帶孩子,總會禁不住敬佩他的與眾不同和勇敢,能夠承受無薪無假期無「社會地位」的非傳統待遇。
隨著社會變遷,兩性角色走出傳統,全職爸爸不再是稀有品種,平等教育機會讓更多女性成為家庭主要經濟支柱。
《聯合早報》日前報道了一份調查結果,就反映出大家對全職照顧家庭者的觀念改變。
除了轉移公積金,其他肯定居家一方貢獻的形式還包括提高受薪者的配偶稅務回扣、讓沒工作的主婦或主夫領取配偶的月薪等。
支持的人,覺得是讓犧牲自己奉獻家庭的人,物質上獲得報酬,心理上得到補償,即使將來婚姻破裂,沒收入的一方還有些公積金存款。
反對的,有的擔心離婚後如何索迴轉移的公積金(就不知道離職後僱主能不能追討回過去發的薪水),有的認為會助長更多配偶選擇在家而降低全國生產力(但可以提高全國生育率啊!)。
為女性爭取更平等的家庭、就業以至社會地位,算是老生常談。諸如國際婦女節、婦女憲章等,不忘肯定各層面女性貢獻,同時保護弱勢女性。
不少女性當了多年全職主婦再重返職場,即便順利就業,薪酬也不如他人。
多年來,政府鼓勵丈夫自願為沒工作的妻子填補或轉移公積金,然而真正做到的並不多。
通過律法途徑規定配偶分享部分公積金所得,固然讓家庭主婦獲得最底線的經濟保障,某個程度上肯定她們的無形貢獻。
但如果只是抱著「給你一點報酬讓你感恩」,觀念上卻不認同家庭主婦的辛勞和社會地位,這一點物質付出可能引發更多家庭紛爭。
強制規定下,一些家庭主婦說不定被迫兼職賺些小錢,好讓丈夫避開公積金被瓜分的情況,或是拿了丈夫一點小錢,就得負責更多家庭開銷。
當我們談著要讓以女性為多的全職家庭照顧者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分享外出工作者的一杯羹時,出發點究竟是為了家庭主婦著想,還是擔心日後得負擔她們的醫藥費及養老費,本質上存在著觀念的差異。
保障晚年財務充足本來就是人人應做的,問題是誰的準備條件更理想。
外出工作的一方規劃退休財務狀況和安排醫藥保險時,如果也把沒收入的配偶同等考慮在內,那麼,轉移公積金或分享收入只是手段之一。
在考慮立法規定分享公積金之外,或者更應鼓勵甚至立法規定夫妻接受婚前輔導,正視組建家庭的本質意義和涉及的財務安排。
這社會本來就存在著許多差異化的對待。如何對待差異化的本質,思考各種現存和未來可能出現的社會現象,討論各種具體方案,才是對被差異對待者的公平待遇。
說歸說,做歸做,希望這不是曇花一現,侃侃而言後的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