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報》報道,辯護律師拉澤巴星向塗春蕾提問,為何她在副檢察司指控丈夫強姦女傭時給予否認?她表示,楊祖強與塗春蕾於2019年7月7日晚上8時20分,乘坐李姓朋友的車子從吉隆坡返抵住家後,她曾趁丈夫和李姓友人在庭院右後方聊天時,與孩子外出到附近的快餐店點餐。
塗春蕾表示,快餐店與住家的距離很近,當時路上也沒有什麼車子,外出全程只有10分鐘,所以不可能會發生強姦。
她說,當她與孩子帶著快餐回家後,丈夫和李姓友人還在屋外。稍後丈夫走進來用餐後,才上樓洗澡。
她和丈夫大約是在晚上9時30分進行性行為,之後便入睡。
塗春蕾供證時強調,女傭當晚並無異樣,第二天亦是如常工作。
她指出,她不贊同副檢察司指控她的證詞是編造出來的,她表示,若丈夫做了違法的事情,她絕不會偏袒丈夫。
女傭索求手機未果 工作態度敷衍 塗春蕾也說,該名女傭在工作不久後就向她要求一台手機,當她拒絕後,女傭的態度大變,僱主問話時不給予回應,經常板著臉孔,工作態度敷衍。
雖然女傭曾放話,僱主楊祖強和塗春蕾若不給她一部手機,她準備返回家鄉,但塗春蕾沒有退掉女傭。
塗春蕾說,她相信女傭需要時間來適應新環境,而且與女傭有2年的合約,並已經繳付這2年的費用。
對於副檢察司指她從快餐店返家時,丈夫和李姓友人已經不在庭院、兒子是在房間用餐、事發後她曾洗清兒子和丈夫的衣物和收拾房間、她給予的供詞都是編造出來以讓丈夫脫身等指控,塗春蕾都在庭上一一否認。
楊祖強是在2019年8月23日,即擔任霹靂州行政議員期間,被控於2019年7月7日晚上8時15分至9時15分,在美露新豪城的住家樓上房間,性侵一名外籍女子。
因此,楊祖強疑似觸犯大馬刑事法典第376(1)條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罰可被判處監禁20年及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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