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半裸男子在盛港一帶的小學外遊蕩,被三名警員逮捕。
36歲半裸男子在盛港一帶的小學外遊蕩,被三名警員逮捕。(視頻截圖)
這起事件發生在3月13日下午1時10分左右,地點是盛港一帶的芬薇路(Fernvale Road)。
根據網際網路流傳的視頻,一名上身赤裸,穿著深紅色短褲男子出現在康林小學外,被公眾和三名警員追趕,約10秒後被警方制伏。男子不斷掙扎,期間還大喊兩次。
警方受詢時證實這起事件,一名36歲的男子在精神健康法令(Mental Health (Care and Treatment) Act)下被捕,之後已被轉至心理衛生學院接受精神評估和治療。沒有人在事故中受傷。
根據新加坡刑事法典,在公共場所裸露是違法行為,但卻不包含在住家中裸露自己。不過,根據雜項法令,如果裸露的行為是公眾清楚可見的話,就算在住家內也算觸法。違法者將面臨最高2000元的罰款,或3個月以下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文:鄭智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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