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青年被指騎著一輛未經註冊的電動踏板車,載朋友一起去送餐,並涉嫌違例將電動踏板車騎上人行道和馬路,結果途中失控,導致朋友跌倒受傷,事後被診斷腦震盪。青年昨天(3月16日)被控上庭後有意認罪。
這名青年是努阿拉什·納比爾,他面對五項控狀,包括牴觸活躍通勤法令、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公路交通法令和魯莽駕駛導致他人受傷的罪名等。
根據控狀,被告涉嫌在2020年5月31日凌晨3時,違反冠病條例,與一名不同住的朋友見面,並騎著一輛未經註冊的電動踏板車載朋友到兀蘭一帶送餐。
同天清晨6時左右,被告被指違例在人行道和馬路上騎行電動踏板車,他也涉嫌在兀蘭62通道往73通道方向的道路上魯莽行駛,造成電動踏板車失控,結果后座的朋友摔落地上蒙受腦震盪。
被告面控後表示有意認罪。法官批准他以1萬元保釋在外,並將案件展期至4月26日讓他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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