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鄰里警崗大堂用黑色噴漆塗鴉。(示意圖,istock)
前科累累的51歲男子,竟在鄰里警崗大堂用黑色噴漆塗鴉,寫著「大惡霸」等字眼,當場被捕。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阿都拉辛共面對四項控狀,包括偷竊、塗鴉、吸食毒品等罪行。他昨日承認其中三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去年9月23日下午1時46分,一名公眾通知正在巡邏的警察,指看見有人在忠邦鄰里警崗的大堂用噴漆塗鴉,寫著「大惡霸」以及「ISD大惡霸」等字眼。
被告於同天下午2時40分,因塗鴉以及疑吸食毒品而遭逮捕。
警方將他帶回兀蘭警署,要求他提供尿液樣本,但他一再拒絕。他前後被警告了七次,警方隨之將他送往邱德拔醫院接受檢查。
在醫院時,被告即便想上廁所,都拒絕提供尿液樣本。
主控官指出,被告前科累累,從1988年起便多次因偷竊、吸毒等罪行進出監牢,曾接受過緩刑監視,也被判監刑及鞭刑。
心理衛生學院報告指,被告患有精神疾病如反社會型人格障礙及妄想障礙症,這或許是導致他犯案的原因,但他不符合接受強制性治療的條件。
雖然他的代表律師希望法官從輕發落,法官最終仍判他坐牢七年三個月。針對他的精神狀況,法官為被告安排輔導員了解他的問題,希望能對症下藥,減低他重犯的幾率。
便利店裡白吃白喝 稱警幫還錢
三個小時內兩度進便利商店白吃白喝,還稱警察會幫他還錢。
去年9月16日傍晚,被告走進位於濱海廣場的便利商店,從冰箱拿出1.5毫升的可樂開蓋就喝。
把四分之一的可樂喝掉後,被告告訴店員他沒錢還,而且可樂也不好喝,接著把剩下的可樂交給店員後便離開。
同天晚上,被告又餓又渴,回到同一家便利商店,又開了一瓶可樂,還吃麵包及咖喱角。
店員見狀上前質問,他稱他沒錢,還稱警察會幫他還錢。店員隨之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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