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撥電給心理衛生學院職員大喊「我要殺人」,後者擔心青年鬧事,趕緊報警求助。警方隨即在全島展開搜索,最終在兀蘭海濱公園找到青年,並搜出他身上藏有一把30.5公分長刀。
22歲被告青年穆塔奇前天(3月15日)承認一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和一項持有危險武器的控狀後,被判坐牢21周。
根據案情,被告曾在心理衛生學院接受治療,但法庭文件沒提及他的病情。
今年1月13日下午5時左右,被告撥電給心理衛生學院職員,並情緒激動地怒吼「我要殺人」和「我要殺了全部人」。
職員擔心被告惹事,嚇得趕緊撥電報警。警方接獲通報後,迅速展開全島追捕行動,並在三個多小時後,在兀蘭海濱公園(Woodlands Waterfront Park)找到青年,從他身上搜出一把長約30.5公分的刀子。
調查顯示,被告撥電放話要「殺人」後,果真跑到超市買了一把刀。他接著用塑料袋包裹著刀子,再搭巴士到兀蘭海濱公園。
警方的進一步調查也顯示,被告當時因為與父親發生爭執,對父親感到極度憤怒,因此打算買刀殺害父親。
被告被捕後還押至今已約兩個月,他昨天通過視訊認罪。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法官在庭上問被告有什麼求情的話想說時,被告僅詢問「我的手機呢?我的手機在調查官那裡。」
法官聽後回應說」你更關心你的手機,而不是自己會坐牢多久?」
法官接著再次詢問被告有什麼話要說,被告連聲回應「沒有」。
法官下判時表示,被告早前也曾犯下類似的罪行,因此將他的案底考慮在內,最終判他入獄2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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