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更新船舶抵港要求

2022-03-17     缘分     18636

a)趸船船员不得登上访港船只;

b)访港船只的船员不得登上趸船;

c)透过电话、短讯或电邮传送文件(例如运送货物证件);

d)到访船舶的船员在船舶的分流口处连接软管。

附件b

对在新加坡港锚地、船厂、码头和码头设有岸上人员登船船只企业的要求。

1.任何海滨设施的所有拥有人、占用人及管理人,如有任何特定症状(咳嗽、打喷嚏、呼吸困难、流鼻涕、失去嗅觉或嗅觉障碍)或身体不适,均不得让其上船。

2.岸上人员登船的船舶的所有人、代理人和船长,如果岸上人员有任何特定症状(咳嗽、打喷嚏、呼吸困难、流鼻涕、嗅觉丧失或嗅觉丧失)或其他身体不适,必须检查并禁止岸上人员登船。

3.所有岸上人员登船船只都要接种疫苗。未完全接种疫苗的个人(除恢复的个人或医学上不合格的个人以外)将不被允许在港口登上任何船只。

4.当船上有岸上人员时,船东、代理人和船长必须建立和实施程序和适当的控制。

5.海岸人员的雇主应留意所有可用的健康忠告,并提醒雇员注意这些忠告。雇主有责任向雇员简介新冠病毒防控的规定和措施,即在船只及/或港口船只上船前及在船上时适用的规定和措施。

6.如未能遵守有关规定,可能导致违反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规例。

来源: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

本文信息转自吾爱航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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