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國會通過僱傭修正法案,將女性的有薪產假從現有的60天增加到98天,另外,男性享有的有薪陪產假也從三天增加到七天。
馬國人力資源副部長阿旺哈欣在法案二讀時表示,符合資格的已婚男員工,無論有多少配偶,最多只能請陪產假五次。
另外,為了防止僱主解僱懷孕或因懷孕生病的女員工,修正案中也新增條文,保護她們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