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議員本月初在國會指出,去年有超過7000名詐騙案騙子和錢騾(Money Mule)遭新加坡警方調查和逮捕,年齡似乎有年輕化的趨勢。這名議員是蔡厝港集選區的黃文鴻。
黃文鴻說,以往的情況都是因為借錢者向非法放貸集團借高利貸,無法償還之下迫於無奈只得當錢騾還債。
錢騾指的是通過借出帳號來轉帳,幫不法分子將贓款「乾坤大挪移」的中間人。這是近年來新興的網絡犯罪手法。不法之徒在騙到款項後就通過錢騾的帳戶(有時是好幾個帳戶)兜兜轉轉將錢轉移出國。轉移成功後,錢騾會得到一筆佣金。
他們大多數都是因為沉迷網上賭博,然後在那些網站上看到誘惑力200%的廣告、鋪天蓋地問他們想不想賺快錢。禁不住誘惑的年輕人很快就淪陷了。
新加坡警察部隊日前提供給《海峽時報》的數據顯示:
案例二 兩名馬來族姐妹(19歲和20歲)的母親通過約會手機App認識到一群騙徒。姐妹倆用自己的銀行帳號,幫騙徒快速轉移從受害者收到的金額,藉此洗白了近100萬新元的款項。姐姐從中獲取近20萬新元佣金。她將一部分錢用來購買衣服以及入住酒店宅度假(staycation)。姐妹倆已被捕,案件還未下判。
案例三 今年初轟動新加坡、受害者多達790人,損失金額高達1370萬新元的「華僑銀行釣魚簡訊詐騙案」在案發兩個多月後,警方共逮捕到19名年齡介於19至22歲的錢騾。
只能說,禁不住誘惑的本地年輕人有增無減。
凡是充當錢騾者,無論知情與否,只要沒有看管好自己的銀行帳戶讓不法之徒有機可乘,就算觸犯了洗黑錢罪,可面對監禁最長10年或罰款最高50萬新元,或兩者兼施。
這還不止,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經營任何形式的付款服務,罪成可面對最高罰款12萬5000新元或坐牢不超過三年,或兩者兼施。詐欺罪名若成立,則可面對最長10年監禁和罰款。
為了區區數萬元佣金,讓詐騙集團大Boss當槍耍;出事後不但得坐牢還會葬送青春,大Boss們則繼續逍遙法外,值得嗎?
在整個過程中,扭曲的不只是詐騙集團不勞而獲的價值觀,還有新加坡年輕人認為只要能賺快錢儘早享受人生,用何種途徑都無所謂的扭曲三觀。
長此以往,新加坡的下一代會生活在一個什麼樣的世界呢?新加坡還能稱得上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之一嗎?
真正的安全,除了居住環境的安全,還有網絡空間的安全,以及下一代心中存有一份正義永遠凌駕於利益的安全感。